枞阳在线消息9月18日上午,县法院在一号法庭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舒晓勇、舒文武、舒光宝等十六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件。容纳198张座位的旁听席座无虚席,不少群众还站在法庭的走道上旁听了宣判活动。
长达68页的判决书记录了十六名被告人自2007年以来相互间多次在城区持砍刀、钢管、长矛等凶器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的事实。法院查明:以同学、战友、朋友等关系为纽带形成的韩翀、张志明、刘小宏、方军、古枞为、肖代友团伙,舒红兵、舒光宝、舒文武、舒晓勇、舒新余团伙,钱磊、王玮、刘先鹏、陆飞飞团伙出于私仇、报复等不正当目的,在枞阳城区制造聚众斗殴案件五起、寻衅滋事案件五起、故意伤害案件一起,造成十多人不同程度受伤,严重扰乱了社会安宁,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枞阳镇舒家湾三十余人斗殴案件、武力争夺“黄镇图书馆”附属工程承包权案件等。
县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的十六名被告人在聚众打斗中或为首要分子,或为积极参加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其中舒晓勇、舒文武、舒光宝、韩翀、钱磊、方军、刘先鹏、刘小宏、舒新余、陆飞飞十名被告人还构成寻衅滋事罪,张志明还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遂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枞法研)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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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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