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

枞阳在线网站 | 枞阳融媒体中心 主办

设为首页

简体 | 手机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枞阳 >正文

贪心会计“一不小心”成全省第一

时间:2009-10-14 07:35:09

  成职务犯罪侦查逮捕程序改革后第一例

  为了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监督的制约,凡是省以下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决定,安徽省从今年9月底开始全面实行这一制度。枞阳县老庄居委会原出纳会计何某做梦也不会想到,他会成为这一制度实行后被捕的第一人。

  由枞阳县检察院提起批捕的老庄居委会原出纳会计何某前天被安庆市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批准逮捕。这也是安徽省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后的第一例批捕案件。

  犯罪嫌疑人何某捕前任枞阳县枞阳镇老庄居委会支委副书记兼出纳,今年43岁。经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期间,何某利用担任出纳会计的职务之便,伙同老庄居委会支部书记兼主办会计方某,通过宏达土石方工程队负责人方某某(另案处理),将老庄居委会土地补偿款100万元借给枞阳县实验中学副董事长饶某用于个人经营。方某某个人也借款50万元给饶某,共计150万元。方某某和饶某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月息2%。方某某又对何某、方某谎称借款期限一年,月息1%。2008年2月,方某某经手将饶某借款100万元归还到老庄居委会设在中国银行枞阳支行的账户,并收取饶某付给的利息款36万元,后方某某对两人谎称只有15万元,然后3人将15万元私分。

  另外,何某还在2007年12月份伙同老庄居委会支部书记方某,将老庄居委会土地补偿款10万元借给老庄居委会居民方某某进行营利活动,至案发方某某还未归还10万元借款。同时,何某还伙同老庄居委会村干方某等5人,采取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手段将10余万元占为己有,各得赃款数万元。 (艾裴)

稿件来源: 合肥晚报
编辑: 王章志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律师声明 | 广告服务 | 举报纠错

枞阳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皖ICP备0750286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4120200050 皖网宣备090007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3408230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