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陈娟(化名)是枞阳县白梅乡岩前村的一名少女。 10月14日,陈娟向父母哭诉,说自己经常被同村的46岁男子陈斌(化名)摧残。陈娟的父亲听罢立马报警。在掌握了陈斌奸淫幼女的大量证据后,枞阳县公安局横埠刑警队立即与白梅派出所联手,当晚快速出击,将其抓获。
警方查明:2007年7月的一天,陈斌将当时仅13岁的陈娟哄骗至家中,采取威胁和诱骗的手段将其奸淫。此后,陈斌采取相似手段,在野外和家中对陈娟实施强奸20余次。陈斌后又供述: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他采取诱骗手段,对另外一幼女进行猥亵,欲实施强奸,因其极力反抗,致强奸未遂。 (蒋六乔)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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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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