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讯昨日,枞阳县义津镇村民朱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将土地租赁给村民组长种树木,双方也签了合同,可是对方就是不愿意将合同拿出来给他一份。
据朱先生介绍,2008年10月,该村里有多户村民将约80亩的承包土地租赁给村民组长朱某用来种植樟树等花木、盆景。“每亩地每年给200元租金,承包期限是15年。”朱先生称,当时村民们与该组长签订了合同,而该组长一直没有把另外一份合同给他。后来大家觉得树木长大移植后,将带走很多土壤,留下一个个大坑会影响以后农作物种植,就提出不再租赁的想法。但朱某就是不肯退还村民的土地。“村民手里没有合同,担心要不回地,又拿不到租金,心里没底,所以很多村民要求朱某给一份当时签的合同就同意继续租地给他,但朱某始终不给合同。”朱先生说道。
记者随后试图致电该村民组长了解情况,但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联系枞阳县义津镇义津村负责人,一名鲍姓书记称,他知道承包土地的事,并表示将协调双方的合同纠纷。
稿件来源: 安徽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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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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