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了确保定点机医疗构、零售药店规范服务,根据《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年审办法》、《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年审办法》规定,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从2010年1月起,枞阳县医保局开始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进行2009年度年审工作,请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对照资格年审办法的规定内容,准备相关资料,于12月30日前将年审资料报送医保办公室。(胡宏斌、陶义)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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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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