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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7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被拘留

时间:2009-12-23 08:56:59

  □学敏贺一向波

  本报讯年关将至,受利益驱动,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现象有所抬头。12月份以来,枞阳县全力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力度,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活动6起,刑事拘留3人,治安拘留4人。

  12月2日,枞阳县项铺镇项金村张某雇工人进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张某被刑事拘留,工人鲍某被治安拘留。

  12月7日、12月8日,枞阳县金社乡秀山村吴某和金山村陈某因非法生产爆竹,被警方查处。

  12月14日,金社乡金山村丁某组织人员在家非法生产爆竹,民警在其家查获编织机5台、氯酸钾25公斤、爆竹成品24件、半成品28万响,筒口100万。目前,丁某被刑事拘留。

  12月16日下午,枞阳义津整治烟花爆竹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涉危涉爆场所进行地毯式大检查。当工作组深入到义津镇义津村时获悉,该组村民王某私自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但工作组在王家中并未发现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迹象,王某极有可能将生产窝点安置在他处。果然,在该村民组的西面,民警发现一处三列且门已上锁的砖瓦房,门口有大量硝粉痕迹。民警叫来王某让其打开大门,王某开始百般狡辩,不承认该房屋是她所有。在民警耐心的教育下,王某打开了房子大门。

  屋内,民警发现大量的成品和半成品爆竹,并发现生产爆竹的编织机一台、原料氯酸钾、硫磺、铝粉等60余公斤。民警当即对该非法生产爆竹场所予以查处,并给予王某治安拘留的处罚。

  12月17日上午,钱桥派出所与枞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烟花办一行,对辖区内的钱桥街道、官青街道烟花爆竹市场进行全面清查,在清查过程中,发现无证经营户两家,有证经营“三无”产品的一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三十余件并全部予以销毁。

稿件来源: 安庆晚报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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