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乡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安徽省枞阳县细化工作措施,规范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全委会述职并接受测评工作。
一是根据上年考核结果,临时确定测评对象。根据上一年度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综合考评分类结果,县委组织部选择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部分乡镇,报经县委领导同意后,确定为当年述职测评对象,并在全委会召开前一周时间内通知测评对象。2010年元月11日,在县委十一次全委(扩大)会上,官埠桥、钱桥、老洲三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分别就本人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了述职。
二是对照当年工作重点,明确述职测评内容。根据县委2006—2010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和县委2009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参加述职的三个乡镇党委书记围绕六项重点工作进行述职,包括基层组织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基层组织覆盖面与凝聚力情况、党员队伍“活力工程”实施情况、基层组织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及落实情况、乡镇党委自身建设情况等方面内容。
三是逐一进行审核把关,规范述职测评形式。乡镇党委书记述职前,要将述职报告提交县委组织部审核,由县委组织部结合年终考核及平时所掌握的情况,逐一进行分析,确保述职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在全委会上,乡镇党委书记逐一进行口头述职并接受县委委员的质询。在此基础上,发放测评表,由29位县委委员分别进行无记名测评。
四是注重测评结果运用,健全农组责任体系。全委会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汇总分析,将测评结果作为乡镇党委当年农组综合考核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县委组织部还将测评结果及点评意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开,督促接受测评的乡镇党委整改提高,推动其他乡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职责,进而以乡镇带村促县,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三级联创”的责任体系。(张良南吴志敏)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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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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