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枞阳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该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长江路巡查时,发现皖HKB5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异常,便示意其停车检查。在检查中,驾驶人酒味浓烈,民警责令其接受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醉酒驾驶。该驾驶人承认中餐喝了点酒,但对吹气检测结果有异议。民警遂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固定证据,并将抽血样本送司法鉴定所检测,结果为207.4mg/100ml,确属醉酒状态驾驶机动车。
该大队依法对驾驶人龙某处以拘留15日、罚款1000元、扣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陶月忠)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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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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