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枞阳县义津人民法庭一直将“调解优先”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的实现案结事了。元月26日,该庭仅用一小时调结一起离婚案件,并当庭解决了相关事项的执行问题。
原告黄利与被告汪晓(化名)均系枞阳县钱桥镇某村村民,2004底年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感情一般,后来由于家庭经济及其他琐事,黄利与汪晓经常争吵,2008年,由于争吵原因,汪晓将黄利从江苏打工的地方送回家,黄利便在家带自己的女儿。2010年元月5日,黄利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同月26日,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唇枪舌剑,各执一词,汪晓陈述自己很爱黄利,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黄利则称汪晓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对其进行殴打,夫妻无法共同生活。当进入法庭调解环节时,法官通过当事人陈述的理由,敏锐地捕捉到当事人都希望“好合好散”这一信息,于是及时拿出了调解方案,并从情理法理等方面作了深入的剖析,最终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婚姻走到这步田地,各自都有责任,离婚已成定局,黄利称如果汪晓坚持要抚养女儿,自己可以放弃抚养权,汪晓看到黄利有此诚恳的态度,表示可以放弃要黄利承担女儿的抚养费,双方很快达成协议。
因女儿还在黄利有娘家,为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主审法官提出协议达成后,黄利及时将女儿交给汪晓,黄利表示同意,不一会,黄利叫人送来了女儿,并与汪晓办理了交接手续。该案从调解到执行完毕仅用一小时时间。(周会娟)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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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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