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了解掌握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秘[2010]61号)精神,县劳动保障局就我县200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今年年审范围包括我县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监察内容进行年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县人保局将根据年审的情况及时作出审查结论,对评定合格的用人单位,颁发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合格证,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对评定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对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陶义)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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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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