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由县民政局牵头实施的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四项民生工程运转良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政策落实到位,资金运行安全。5月10日至5月25日,该局会同县财政局对民政系统四项民生工程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了成果。
2010年我县农村低保人数为36575人,农村低保保障面为4.3%,其中A类对象8000人,年人均保障标准为600元,B类对象20000人,年人均保障标准为450元,C类对象8575人,年人均保障标准为140元。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低保的申请、评议、审核和审批程序,对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行政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2010年农村低保扩面时,对2009年以前已纳入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重新申请评议,重新审核认定,确保保障对象能进能出、保障金额能升能降,坚持做到“一查两审三议”、“三榜公示”和“四公开一监督”,做到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操作程序,纠偏补漏,确保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阳光操作,5月中旬,该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5月12日下拨了全年农村低保资金15000500元,并以人均100元的标准增发生活补助经费共3657500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8658000元。
我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分类施救的原则和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基层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开展工作。2008年以来,每年资助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2007年以来资助城镇低保A类对象全额和B类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县财政均按照上年度上级下拔资金不少于10%比例予以配套,2007年以来县财政配套资金97万元,年度资金使用率均在99%以上。
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坚持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操作规程,每年年初对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进行一次认真普查,及时核销了已经死亡的五保对象,并及时将新增五保对象纳入供养范围,确保应保尽保。2010年,全县五保供养对象7148人,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目前正在进行数据库的更新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要求落实县级配套资金,2010年县级配套资金共248.万元。5月12日下拨了全年五保供养资金共857.8万元,由县财政农村局统一打卡发放。为了有效地解决五保户住院治疗,对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门诊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个人帐户的基础上再安排132元,达到人均150元进行包干。
我县制定了《枞阳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规划》,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农村敬老院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总体目标,即:2009年集中供养率达到22%;2010年集中供养率达到30%左右;2011年集中供养率达到42%左右;2012年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到2009年底,全县敬老院床位数2205张,入住五保老人1983人。今年新建、扩建敬老院16所,新增床位750张。4月份开始组织实施,到目前全部完成规划设计工作,8所开始施工,其中开发区新楼敬老院已全部竣工,院民即将入住。为保证敬老院的有效运转,该局及时制定了敬老院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生活补助,按月人均不低于500元标准执行;每所敬老院每年的水、电、煤、基础设施维修、办公经费等,按入住五保户年人均不低于600元标准列支。 疏东明荣长河
稿件来源: 枞阳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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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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