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自9月1日起,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使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近期县医改联合办公室组成六个督查组对全县23个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从督查结果来看,全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都在醒目位置进行了药品价格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悬挂宣传横幅,都能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取消了药品加成,所有药品按进价销售,真正让利于民。
据初步测算,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后,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费平均降幅在29%以上,将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施淮峰)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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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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