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系某中学学生,2009年6月他被确诊患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症,两年住院就医9次,累计发生医药费36.3万元,家庭不堪重负。2008-2009年度在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后,医保基金为其报销18.79万元,2009-2010年度实行市级统筹后,在校学生统筹基金最高达到20万元,刘某某16万元医药费报销了10.15万元(占其医药费的63.4%)。
经历九年的发展,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已经涵盖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等多方面,城镇职工、居民、学生参保达到90%以上,加上新型农村作合医疗保险,我县实现了医疗保险的无缝隙覆盖。
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从2002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统筹基金2万元、医疗救助2万元)上升到目前的16万元(统筹基金4万元、医疗救助1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2007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10万元、普通居民5万元上升到目前的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20万元、普通居民10万元;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不断扩大,保障金额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7月,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8116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经达到25家,服务辐射到全县所有乡镇。到2008年,在全县所用医疗机构都可以实现便捷的就医和结算,定点药店达到22家,大大方便参保人员购药服务。
2007年,我县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当年参保人数达到33868人,2009至2010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参保人数为74718人,完成本期任务141%,参保人数逐年上升,基本达到覆盖率90%以上。2009年10月起,我县严格执行安庆市居民医保政策,各项待遇均按时落实兑现,居民保待遇大幅度提高,获得广大居民的拥护。三年来,累计征缴居民个人保险费2145.2万元(含2010年度征缴数),征缴率100%,支出1998.78万元。由于严格按照政策运行,内部监控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改进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基本平稳,居民医疗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2005年5月,工伤险种划转到县医保局。本着“二次创业”的指导精神,县医保局从有缴费能力企业开始,通过多种措施推进工伤保险,2007年,结合乡镇医疗保险扩面,把所有乡镇机关、学校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2009年,我县出台政策,将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目前我县参保人数14860人(其中农民工3034人),有力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工伤权益利益,切实分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2008年4月,我县生育保险正式启动。目前全县参保人数15610人,累计征收生育保险费258.91万元,支付生育保险金46.45万元。2008年7月1日,县医保局承办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工作,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2万元,2009年我县筹资标准上调到每人每年1.5万元,目前,筹资标准上调到每人每年1.8万元。到2010年7月,我县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人数175人,医药费用得到切实保障,基金运行平稳。 (李勇、荣长河)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枞阳新闻周刊
|
编辑: 王章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