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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集中整治城区建设环境

时间:2010-11-01 07:50:10

  10月14日,我县城关地区建设环境治安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城区各参战单位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整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全面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

  为净化社会风气,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10月14日下午,县委、县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标志着城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自10月15日至11月30日,在我县城关地区开展建设环境治安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部署会上,宣读了中共枞阳县委办公室、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关地区建设环境治安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峰为组长的全县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同时明确这次整治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以严厉打击城关地区强揽工程、强装硬卸、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强迫交易行为和干扰城区建设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通过专项集中整治,使城区建设环境治安秩序规范有序,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治安环境取得明显优化,构建和谐枞阳、平安枞阳的优良风气进一步形成。

  10月9日下午,县公安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城关地区建设环境治安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会议决定成立以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曹金海为组长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

  10月22日上午,枞阳镇召开城区各村(居)书记、主任,枞阳、水上派出所负责同志和镇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城关地区建设环境治安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会议要求,一是思想要高度统一,宣传要到位。各村(居)负责人通过召开两委班子和村民组长、群众代表及党员参加的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氛围,把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传达下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工作思路要认真改进,调整要到位。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副业队等集体企业为借口,对阻挠、干涉正常施工环境的相关人员予以同情、保护,对相关的集体企业该改制的要改制。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应对配合要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相关组织,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同时,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承担起稳定一方治安、守土有责的政治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从根本上遏制扰乱城区建设环境治安秩序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10月22日下午,县开发区管委会召开联席会议,专题部署城区建设环境治安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环境建设规划局、开发区派出所、园区三十余家企业负责人及辖区两村党总支书记参加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县委县政府整治行动方案,研究部署了开发区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实现区村、区企、村企一体的运转高效的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为积极营造整治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等积极开展宣传攻势,广泛宣传发动,争取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城区整治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县电视台、枞阳报社、枞阳在线等媒体积极支持配合,相继发布了《枞阳县公安局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同时对城区的整治行动,及时开展跟踪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地反映整治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使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县直各单位、相关部门还通过张贴通告、过街横幅、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全方位舆论宣传。城区共张贴宣传标语80余条,横幅50余条,形成了良好的整治氛围。同时,县整治办公室通过及时印发整治简报,公开最新整治动态,并组织向市县主流媒体发稿,加大宣传力度,使整治成果及时反映出来。县公安局还在公安网上开辟公安整治专项网页,等等,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较好地展现了我县整治工作成效,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

  重拳整治环境严惩犯罪活动

  在整治行动中,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能,积极主动维护城区建设秩序。尤其是县公安局作为整治主力军,重拳出击,对城区破坏建设环境的现行案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出警,出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寻衅滋事、幕后策划者和主要行为人依法严惩,决不姑息。截至10月25日,整治行动共打击处理9人(其中治安拘留7人,刑事拘留2人)。

  一是重拳出击,严惩城区多发性敲诈勒索犯罪活动。

  10月19日,县公安局部署警力,重拳出击,快速将枞阳镇蒲洲居委会涉嫌敲诈勒索的为首人员许某某(女,45岁)等两人抓获归案,坚决遏制了多发性敲诈勒索行为。

  9月29日,我县城区重点建设项目幕旗山公园破土动工,因建设需要,公园规划内的1000余座坟墓需要迁出。县政府公告发出后,各地坟主积极响应,纷纷赶来迁坟。蒲洲居委会方庄组和周庄组部分村民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此为生财之机,公然对迁坟坟主敲诈勒索,强行包揽迁坟,每座收费400元,如果坟主自行迁坟,则无理索取100元。他们的违法行为引起了坟主的强烈不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阻扰了工程建设进度。对此,县公安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此类犯罪作为“城关地区建设环境治安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整治重点予以严惩。

  10月19日上午,以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等两人为首的方庄组二十余名妇女窜至幕旗山上,向迁坟坟主敲诈勒索。县公安局接报后,立即组织水上所、治安大队、防巡大队民警快速出击,将许某某两人抓获归案,同时劝散其他村民。

  经查,该村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得到了村民组干部的纵容,村民组每天发给上山“出工”村民40元“工资”,敲诈勒索所得款项交由村民组会计保管。仅10月18日一天就敲诈勒索2200元。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10月20日和22日,县公安局快速反应,连续查处两起发生在城区的强迫交易案。五名违法人员分别被处以治安拘留十日、七日,并处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

  二是有的放矢,认真查处多起破坏城区工程建设的强迫交易案。

  10月19日晚,位于枞阳镇古塘村境内的枞阳中学新建工地进了一车钢筋,业主拟用吊机卸货时,遭到该村小圩组村民韦某某、殷某某等20余名群众的阻止,她们强行要求下货,每吨要费10元。工地负责人和司机耐心解释不需人力卸货,吊机卸货安全快捷且节省费用。可韦某某等人强行要求下货,并围住货车不准他人靠近,致卸货无法进行。

  水上派出所接到县局出警命令后迅速出警,民警当场指出韦某某等人行为的违法性,告知她们必须依法提供劳务,不得强迫交易。考虑天色已晚,为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决定商请暂停卸货。但韦某某一伙人为达到强行卸货的目的,于当日晚派专人在货车上值班,不准他人卸货。次日,韦某某一伙依然紧紧围住货车,不准业主自行卸货。水上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再次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无效后,会同县公安局防巡大队、刑侦大队警力,将为首的韦某某、殷某某、汪某某等三名人员强制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10月22日16时许,枞阳派出所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山水兰亭小区有人强行下货收钱,请迅速处警。接指令后,该所民警立即出警到现场处置,并将违法嫌疑人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枞阳镇石岭居委会小湾组村民每日安排两人在山水兰亭小区值班,如有货物需要卸运,就招呼村民多人来卸货。10月22日下午,山水兰亭小区一楼住户鲁某防盗窗已自行卸下后,汪某某、陆某某仍要求搬运,鲁某等人声明一楼不需要搬运,但汪某某等两人执意要钱。遭房主拒绝后,汪某某、陆某某仍无理纠缠,阻止安装防盗窗。当晚,汪某某、陆某某被送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三是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力,务求取得整治实效。

  在整治行动中,各整治成员单位均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依法履行好各自职责,县委政法委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全面督查督导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县检察院、县法院等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对涉及城区整治案件,坚决做到快捕快诉、依法严惩。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等继续强化法律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县工商局、县监察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房产局等部门也积极参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正是由于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城区建设环境整治工作才得以稳步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朱立新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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