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11月9日上午,幕旗山公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工作会议。会议就浮山路南段东边区域地块的土地收储工作进行了讨论,对青山路和浮山路工程进展情况和涉及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毛纺厂拆迁补偿问题进行了议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城幕旗山公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吴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县城幕旗山公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何正清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就浮山路南段区域土地征收问题,吴峰要求,一要明确征收范围,原则上从银塘路以南到浮山路南段以西区域,除集中安置点、密集村庄和占地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外,零星的居民户都要纳入这次征地范围,具体范围由国土局牵头,枞阳镇、工程组和房产局派人参加界定下来。二要明确时间安排,力争在元旦前招投标结束,确保在春节前开工建设,小组办公室要拿出一个时间进度安排表。三要明确资金渠道,由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储,资金由国土局负责筹措。四要明确职责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程预算审核、招投标、清表、迁坟和林地报批等工作要按照时间进度表采取切实措施予以完成。
就青山路和浮山路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吴峰强调,要明确一个具体牵头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牵头落实。对施工中遇到的问题,杆线迁移由工程组负责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强电和弱电的杆线迁移按照相关规定,该补偿材料费的补偿材料费,不予补偿的不能给予补偿;征地和迁坟由国土局负责落实,现场界定范围,该补征的补征,该调整的调整,工程组和枞阳镇予以配合;对工程施工中发现的设计缺陷,要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该增加工程量的可予以变更,但要按相关程序上报并对接好;为确保工期,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同意工程组提出的奖励方案,但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予以奖励;对阻挠工程施工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依法处理。
就下步工作安排,特别是烈士陵园和主出入口广场工程项目,吴峰要求各部门要围绕11月底和12月底开工建设这两个节点,做好迁坟、清表等相关工作。
何正清在会上要求,浮山路南段区域土地征收,对零星散户要纳入征收范围,对征用开山后的村庄要考虑规划整治。涉及到杆线迁移,强电迁移工作量大、造价较高,必须按规划、惯例进行,不能搞二次迁移,不能穿越地块;对弱电这一块一律不予补偿,由各单位自己组织施工并承担费用,县城有些地段已实行杆线下移,这一块也应考虑按规划沿路下移建设。对于少数地块未征用问题,考虑工程需要,确实要拓展范围的,可以补征。其它迁坟、清表等问题可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解决,对少数干扰重点工程建设的,不论什么人都要依法处置等。
据会议通报,幕旗山公园青山路和浮山路工程自9月29日开工建设,青山路清表工程已经基本结束,土方工程已经从0+706桩号挖至0+504桩号;长江路口至330桩号范围内路基基本成型。浮山路工程已完成0+240至0+500桩号的清表工程和部分土方工程;0+620至0+780桩号段属于开山段,此断面正在开挖施工中。烈士陵园工程已在省招投标网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并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了审查,计划在11月12日开标。主出入口广场、山上景点和游览步道工程的预算书已上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在工程施工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杆线和坟墓未完全迁移等,影响了工程施工进度。(曹忠亚)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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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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