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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五统一"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

时间:2010-12-28 08:14:50

  枞阳在线消息 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服务行为,枞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药品零售企业实行“五统一”管理,社会反响良好。

  “五统一”即:统一监督举报公示牌,悬挂在药品零售企业明显位置,让监督电话、举报内容等信息一目了然,接受社会监督;统一服务承诺公约,将服务公约张贴在店堂醒目位置,接受消费者监督;统一制作“过期药品回收箱”,摆放在药品零售企业,要求做好过期药品回收登记工作;统一要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无纸化,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化管理;统一药品购进、养护、销售记录“三合一”账本,方便经营者查找、养护相关药品,减轻了经营者的日常养护工作的负担,受到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者的欢迎。(周骁骙)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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