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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时间:2011-01-18 16:04:41

  枞阳在线消息 2010年10月1日起,枞阳县工伤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统一基金财务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筹支付能力显著争强。

  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从政策上扩大了参保覆盖面。我县各类型企业及其职工、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国家机关和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社会团体、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根据行业的不同分为三种不同的费率,即一类行业为0.5%,二类行业为1%,三类行业为2%。参加工伤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社会团体、属于财政拨款范围或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按0.2%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我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统一为5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人社局陶义胡宏斌)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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