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胡海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枞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枞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枞阳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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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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