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深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引导农民工本地就业、稳定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枞阳县人社局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决定于2011年3、4、5三个月在全县继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此次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着重以建筑、制造、采矿、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行业为重点,结合“春风行动”的契机,进一步加大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工作力度,在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2%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春暖行动”,以此推进我县规模较小的民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村办企业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面和签订率。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引导农民工本地就业、稳定就业。
再是此次行动将加大与工会、企业家联合会的部门联动作用,行动期间将组织开展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内容的专项监察执法行动,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及时、优先、快速依法调处企业与农民工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双方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陶义)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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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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