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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打工十二年无音信

一朝露面妻子怒诉离婚

时间:2011-03-18 14:05:15

  枞阳在线消息 因不满丈夫外出打工十二载未归,枞阳县铁铜乡的一位农村妇女在丈夫回家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将其独力在家改建的二层楼房判归自己所有。法院在综合分析双方婚姻基础、离婚原因等方面因素后,未准予原告离婚诉求。这是今年3月14日枞阳县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巩某与被告鲍某于1980年10月相识,当年11月两人未办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先后生育了两个子女。1999年,时值壮年的鲍某为了家庭生计赴海南打工,谁料此后音信全无。巩某只好一人在家抚养两个孩子,并在2004年将鲍某婚前所有的三间瓦房改建成二层楼房。今年1月,鲍某突然从外地回家,巩某认为鲍某不尽家庭义务还坐享其成,便不准鲍某在家居住。之后,巩某向枞阳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庭审中法官了解到,鲍某到海南打工后不久就出了工伤事故致左手残疾。由于劳动能力受限,每月挣来的钱仅能自保。鲍某觉得愧对妻子儿女,便一直未与家庭联系。今年1月,已年届63岁的鲍某寻思年纪大了终究要叶落归根,只得硬着头皮回到家。

  枞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巩某、鲍某的事实婚姻关系已存续三十余年,虽然鲍某自1999年外出打工一直未归,对家庭和子女尽责任较少,给巩某精神上造成了一定伤害,但鲍某对家庭仍然怀有很深的感情,夫妻两人尚未达到感情彻底破裂的程度,遂判决驳回了巩某的诉讼请求。(新平、张勇、国庆)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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