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三年未归,于是心灰意冷的丈夫起诉离婚。不想告上法院,法官却意外发现妻子竟是“男性”——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是奇数,而进一步调查,又发现妻子查无此人。近日,枞阳县法院对这起罕见的离婚案做出了判决。
感情破裂妻子离家三年未归
2002年,枞阳人陈帅在广东中山打工时,与四川古蔺人唐燕相识并恋爱。次年年底,两人来到安徽枞阳,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之后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004年8月13日,两人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当年12月,唐燕生下女儿陈文。
然而这之后,夫妻二人感情急转直下,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 2007年2月,在又一次激烈争吵后,唐燕离家出走,从此与陈帅断了联系。
起诉离婚发现其妻是“男性”
2010年12月,陈帅向枞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唐燕离婚。因唐燕下落不明,法院缺席审理时需要查明唐燕的真实身份,这时,细心的办案法官发现,陈帅提交的结婚证上,唐燕的身份证号码尾数竟然是奇数,而按理,女性的第一代身份证号码尾数应该是偶数。
两个大男人如何结婚又要离婚?法官于是决定搞清楚后延期再审。
陷入窘境妻子竟然查无此人
今年年初,办案法官来到当地派出所请求协助查询唐燕的身份。当户藉管理员将结婚证上唐燕的身份证号输入公安户籍网,微机显示“查无此人”,再按照原告起诉状上载明的被告户籍地址查找,亦查无“唐燕”此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有明确的被告,否则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要驳回起诉。这就意味着,如果查不到“唐燕”的真实身份,陈帅就甭想离婚了。
道出实情为妻子办假证结婚
傻了眼的陈帅,这才回忆起一件荒唐的往事,并向法官说出了实情,当年怀孕的妻子遗失了身份证,为图方便他帮妻子买了假身份证办理了结婚证和准生证。陈帅告诉法官,假身份证上的相片和妻子的出生日期是真实的,而身份证编号和妻子的户籍地址是自己信手写的。当年妻子有时将名字写成“唐燕”,有时又写成“唐妍”。
峰回路转找到妻子重回单身
为尽快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法官再次来到当地派出所,这一次法官将被查找人姓名锁定为“唐燕”或“唐妍”,查找范围锁定在“四川省古蔺县龙山镇”,并让陈帅到场通过户籍相片辨认。
再次查询户籍资料后显示,被查找对象的户籍登记姓名为“唐妍”,曾用名“唐燕”,其户籍登记上的相片及出生日期与结婚证上的相片及出生日期相一致。被告的真实姓名与身份终于得到查实。
最终,法院于日前判决准予两人离婚。(邱养林张勇乔剑)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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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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