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剧场5·20交通事故发生后,枞阳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枞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2011年5月20日17:07 接警后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经走访现场目击者及相关人员,确定肇事车辆系枞阳县直工委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泰安(未曾任过枞阳镇党委副书记)驾驶,车号为皖H29976,东风日产小型轿车,为私车。办案民警随即通知肇事驾驶员王泰安到中队接受调查,并依法暂扣肇事车辆。
事故现场附近有一监控路面摄像头,事发时处正常工作状态。但事发现场不在该摄像头覆盖范围内。
经查实,王泰安当日事发前未曾饮酒。
经安庆市立医院诊断,伤者孙某为“车祸复合伤,肝挫裂伤,肺挫伤”。“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现继续留院观察治疗。
综上所述,我局认为,枞阳剧场“5·20”交通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人王泰安倒车时未能仔细察明车辆周边情况而造成的。2011年5月27日,我局交警大队认定驾驶人王泰安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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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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