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俗语说“偏心的父母,叫不尽的皇天。”家住枞阳横埠镇的李大(化名)虽然胜诉了,却始终无法坦然,因为败诉方是自己的母亲。
原告朱某系枞阳横埠镇人,生育二子李大、李二(化名)。早年为给两个儿子建房,向包括李大的岳父在内的亲戚借款21万余元。后两个儿子相继成家,朱某便召集两子,达成分户协议,约定李大、李二及朱某自己分摊建房债务10万元、6万元、5万元。当天,李大便出具一张88000元的欠条给岳父。
古语亲兄弟还明算账,虽说都是亲戚,李大的岳父见朱某迟迟未归还欠款,便将朱某和李二告上法庭。朱某迁怒于李大,一纸诉状将李大也告上法庭,要求长子李大归还欠款88000元。
庭审中举证中承办法官见朱某提交的借条是复印件,李大只是在复印件的签名处按了手印,借条债权人不明,且借条内容与分户协议上载明的债务相抵触。经查明,双方承认借条原件系李大岳父持有,因朱某哭闹着欲让李大代还欠款,作为儿子无奈只能在欠条的复印件上按上手印。没曾想到母亲不久持这张“莫须有”的欠条将自己告上法庭。
经审理查明事实,枞阳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求,现判决已生效。(徐红霞王可)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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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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