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8日,执法队伍在对省道S320K130+700下行线时,此路段与市直属分局交界,本应设置交通标志的地方,竟然被一商家利用路边电线杆违章进行商品广告宣传,此行为属于乱设广告,根据《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和《公路法》,同时违反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枞阳分局路政人员即时传唤当事人,指出悬挂广告对驾驶人员造成视觉错误,影响行车安全,并对其进行政策宣传,当事人诚恳接受批评,并主动拿来工具,配合枞阳分局路政人员现场进行拆除。(史六友)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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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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