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8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枞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马满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枞阳县2010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并结合审议县审计局局长杨甲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枞阳县本级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初审意见,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枞阳县2010年县级财政决算。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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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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