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枞阳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机制,较好地实现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双赢。
一是制定出台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从08年的“五统一”到今年的《枞阳县经营性用地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及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管理,从五个方面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一是依法用地的思想保障机制,解决好为什么要依法征地、合法用地的问题;二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科学保障机制,解决好科学、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三是依靠制度管地用地的制度保障机制,解决好制度化、规范化管地问题;四是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解决好依法管地、依法用地为了谁的问题;五是政府领导、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的土地执法监察机制,解决好由重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全程管理转变问题。
二是政府领导、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的土地执法监察模式。加强土地立法和执法,以法律手段推进土地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改变。在土地管理专项工作执法监察中,由政府领导、国土搭台、县纪委、县公、检、法等部门参与,联合开展检查,相互移交案件,将执法监察的内容融入到土地管理工作过程的多个环节。在土地招拍挂出让活动现场增设纪检监察席,监督整个出让过程,强化公开透明力度,保证土地出让在“阳光”下进行,杜绝暗箱操作和私下交易现象的发生。
严肃查处与土地问题相关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通过实施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完善执法监管制度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措施,有效遏制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把好用地审批关。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坚持保护耕地的同时,把基本农田保护作为重点。对各类建设用地,实行“源头”控制,坚持预审制度,严把总体规划关、所占地类、用地规模关、投资强度关和产业政策关。同时,按照“三集中”的原则,积极引导大型工业项目向县经济开发区集中,个体企业向小城镇规划区集中,农民住宅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确保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既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符合用地政策;既保障经济发展,又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四是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十一五”期间,从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增加耕地面积入手,通过“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项目运作”的运行模式,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的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其中国家级投资项目6个,省级投资项目2个,累计争取的项目总投资达1.45亿元。通过项目实施,有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降低生产成本和群众的劳动强度,提高项目区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推动当地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当地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土地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做好土地管理工作事关大局,责任重大。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科学合理地调整土地利用的时间和空间、布局和结构,走集约化、节约型的经济建设之路,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程美香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枞阳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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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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