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为贯彻《关于我县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枞人社[2011]368号)文件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近日召开了会议,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县直有关部门人秘股长或办公室主任参会,会议针对我县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参保范围、补缴费标准、待遇标准、办理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和部署。据悉,反自枞人社[2011]368号文件下发之日前具有我县城镇户籍,曾与国有、集体企业或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2010年12月31日前已经超过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超龄人员参保工作已开展良好。(刘晓林陶义)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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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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