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近日采取行动,严厉查处公办教师利用暑期有偿补课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严厉措施,从源头防止有偿补课行为。
枞阳县纪委监察局日前接到举报,有部分公办教师利用暑期有偿补课。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查实后,责成办班老师当场解散学生,无条件退还所收补课费用,并将违规补课行为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局与教育局联合组成办学行为督查组,对全县各地公办教师假期有偿补课行为实施随机检查,一经查实,即对有偿补课的教师严肃处理。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外,还将扣减本人当年10%至30%的绩效工资,两年内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直至调离。(胡劲松、钱枞)
稿件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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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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