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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交警及时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时间:2011-09-10 07:27:16

  近日,县交警大队四中队经过缜密侦查,多方查找,政策攻心,法律宣传,及时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者主动到警方投案。

  8月28日11时,群众向四中队报警称9点半左右汤沟镇小街上一辆摩托车撞伤一名老人,肇事者将老人送到县第二人民医院后就不见了。民警迅速赶往县二院,发现伤者已年近80岁,腿部受伤较重,伤口刚缝合疼痛难忍,无法准确描述事发地点及经过。民警循着伤者腿部滴落的血迹,在汤沟小街老电影院附近找到了事发现场,现场除一片凝固的血迹外未无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经走访周边群众,获知肇事者是名年约二十岁左右皮肤较黑的男子,肇事摩托车蓝色无号牌,较新,车尾“挡泥皮”上印有“**车业”字样。民警赶往汤沟镇“**车行”,调取该车行近期售车记录和所售各种型号摩托车照片,经现场群众辩认,肇事车辆为其中某种型号。民警按照以车找人的思路,迅速展开侦查工作,发现钱铺乡将军村三兴圩村民王某嫌疑较大。

  钱铺乡将军村三兴圩地处汤沟镇与横埠镇交界处,是块“飞地”。次日早晨,民警找王某家。民警询问王某母亲王某去向和其家是否新购过摩托车。王某母亲称王某随其父亲王某某外出,矢口否认家中新购过摩托车。民警拿出其丈夫在“**车行”的购车记录,王某母亲又含糊其词说她不过问家中之事。民警拨通其丈夫王某某电话,王某某也亦矢口否认自己购买过摩托车,却无法说清其身份证为何留在车行。期间,民警在王某家的客厅角落发现了一只崭新的“豪爵.铃木”摩托车头盔,民警心里更加有数。在民警政策攻心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下,王某母亲自终于承认儿子王某骑车撞人后躲到外地,并答应与儿子联系,劝说其投案。近期,王某在其母亲规劝下,已到四中队投案。

  经查,8月28日9点左右,王某骑着新购不久的摩托车准备到汤沟小街网吧上网,行到汤沟小街老电影院门口时,不慎碰撞行人施某腿部,王某立即把施某送到县二院。事后,王某害怕受到家人责骂,加上没有驾驶证,车子也没牌号,所以就自行离开了县二院,企图逃避责任。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纪继飞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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