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必须健全以乡镇调委会为主导,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企事业、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为触角的调解网络。全面推行调解“村为主”,促使矛盾就地化解、不出村、不上交。二是强化机制创新。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健全排查调处机制,把握动态、定期分析、快调速处,防止“纠纷上交,矛盾上行”;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群体性纠纷和突发事件,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控制,防止纠纷激化;要创新考核奖惩机制。三是强化矛盾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快速化解、及时兑现、不伤感情的优势,积极参与调解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争议、医患等热点纠纷和各类信访积案,力争剖析一案、教育一片,调解一起、皆大欢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当前,法律援助工作要取得更大效果,必须要用群众工作的理念、方法来推进,切实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目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群众工作是老传统,也需要新方法。通过深入农村社区举办讲座、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开通“148”咨询热线、建立妇女儿童工作站等方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要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扩大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尤其是村居联系点的建设,让更多群众得到及时、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努力将法律援助机构打造成服务群众、为民谋利的重要平台。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法律素养。一是着力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当前,尤其要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针对县情和群众需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宣传交通整治、治安严打、劳动保障、征地拆迁以及强农惠农、村民自治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真正把法制教育落实到基层。二是将法制教育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发挥法律对公民行为养成的规范作用和文化道德对公民思想的教育引导作用,增强群众法律信仰,促使群众心中信法、手中有法、处事依法,形成知荣辱、树新风的良好风尚。要着力营造社会法治氛围,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更加需要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深化法治效果。三是着力创新群众普法形式。要彻底改变过去“普法一张嘴,群众打瞌睡”的状况,形成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模式,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普法教育工作。 (夏琴)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枞阳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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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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