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32号)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凡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计算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其清理化解工作。
为有效推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超前谋划,精心部署。一是迅速从县审计、财政、卫生三个部门抽调12名专业人员,成立枞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审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划定各工作组负责审核认定单位范围,分组包干,落实责任追究制。二是县审计局、财政局、卫生局多次会商讨论,联合出台《枞阳县清理核实和认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方案》(枞审〔2011〕18号),明确债务清理核实认定原则、主要内容、工作步骤以及工作要求,做到有章可循。三是加强培训。7月21日,县卫生局在年中卫生工作会议上邀请县财政、审计专业人员就债务清理核实认定工作进行详细讲解,超前做好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准备工作。10月12日,县医改办又在全县医改工作推进会对该项工作进行重点布置。10月18日,召开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认定工作会议,就该项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计以及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审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整理债务证据资料,如实反映债务情况,明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偿债资金申请资料送审时间。强调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核定,严格把关,确保债务数据合法、真实、完整和准确。
10月24日,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认定工作正式开始。全县2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将偿债资金申请资料送至县卫生局,由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债务清理审核认定工作组进行核定。各工作组均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所承担单位的送审资料逐项、逐笔细致进行核实认定,经过历时五天的紧张工作,28日,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审核认定工作基本完成。日前,正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和资金用途进行分类,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陆劲萍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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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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