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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垂直管理工作布置会召开

时间:2011-12-13 19:48:33

  为加快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全县财政所自2012年元月1日起实行县局垂直管理。为确保上划工作的顺利进行,12月6日,县财政局专题召开财政所上划县局垂直管理工作布置会,会议对财政所上划县局垂直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局党组成员、财政所长和局有关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马满华在讲话中指出,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工作任务和职能有了较大调整。特别是近年来,财政用于支持“三农”的资金规模越来越大,农村公共服务的内容越来越多,乡镇财政任务不断加重,其职能正在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过去向农民收税的“征管型”向现在涉农补贴发放的“服务型”转变;二是由过去抓收入为主的“收入型”向管理财政资金的“收支并重型”转变;三是由过去的“单独业务型”向“综合协调型”转变,为三农服务,一线服务,一线监督的职能显著增强。同时,基层财政作为联结城乡、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基层财政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适应落实党和政府农村政策的要求,适应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围绕发展经济、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切实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管2004年我县乡镇财政所人权上收到县局管理,但形势的发展,职能的转变都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所(分局)的管理。对财政所实行三权上收,进行垂直管理,可以更好地发挥财政各项职能,全面提升财政所(分局)规范化管理水平。

  马满华要求,要全力以赴、确保上划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关于乡镇财政机构上划县财政局垂直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在上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清理上划工作组和全系统要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乡镇财政所“三权”上收工作做好,维护地方稳定。

  马满华强调,一要进一步明确财政所(分局)的工作职责。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逐步深入,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加强,财政所(分局)工作职责主要是: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合理编制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完善收入征管制度,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积极主动化解乡镇债务,坚决制止新的债务发生;深化“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落实新的县乡财政体制;落实惠农政策,创新服务机制和形式,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强化财政监管职责,认真做好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强对乡镇财务和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监督方式,积极参与做好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农民负担的监管工作。二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县财政对乡镇财政“三权”上收后,将及时制定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财政人员考核机制、资金监管机制、服务承诺机制、绩效考核机制,促进乡镇财政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各所(分局)也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三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财政所三权上收后,局党组将切实做好财政干部的考核和调配工作,建立乡镇财政人员正常流动机制,保证基层财政人员合理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同时加大对基层财政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基层财政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切实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水平。四要摆正位置,自觉做好乡镇财政各项工作。实行垂直管理后,各财政所(分局)虽然是财政局派出机构,但其职能决定了必须与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行使各项职责的同时,我们要自觉定位为“乡镇经济发展的服务员、乡镇财政收入的组织员、乡镇财政支出的管理员、惠农资金发放的监督员”四个角色。工作上要做到“三个主动”,要主动向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财政中心工作,争取乡镇的支持理解;要主动当好参谋,在涉及到当地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时,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做好乡镇党委政府的参谋;要主动化解矛盾,基层财政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免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要牢记自己的角色,做到主动化解矛盾,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求得谅解和支持。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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