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保障标准。
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农村低保标准和A、B、C类农村低保对象人均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1700元、800元、600元、400元,农村低保对象达4万人,保障面达4.64%。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
财政配套农村低保资金及时拨付到资金专户,低保资金按月实现社会化“一卡通”打卡发放,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254.54万元。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
制定和完善《枞阳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枞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对低保申办程序、操作流程、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做到有章可循,确保阳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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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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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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