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枞阳县在依法选举产生全县262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结合村“两委”换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组织设置和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对重大事项的监督程序。并结合换届及时调整充实监督委员会力量,严把监委会人员素质关,认真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工作月报告制度,做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
二是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印发了《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误工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建立村监委成员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的同时,结合实际,按“一乡一策”和“一村一策”原则核定村监督委员会成员误工补助,充分调动村务监督委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村(居)“两委”工作和村监委工作双向通报制度,规定每月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财务情况进行监督,特别是财务支出,必须加盖村监委的审核印章方可报销,并向村“两委”提出意见建议;每半年由乡镇纪委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村监委是否履职尽责;年终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村民代表的信任度测评和询问质询,确保村监委成员真正履职尽责。 李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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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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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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