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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信息报道注重“三结合”

时间:2012-04-22 18:29:25

  法制宣传是法院司法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层面,信息报道则成为近年来各个法院充分彰显法制宣传职能的有效途径。安徽枞阳法院在自身的信息报道工作上就有着鲜明的特色和成效,归纳起来就是注重三个结合。

  一是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与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相结合。该院设立研究室,配备主任和干警各一名。研究室作为法院综合部门不参与承办案件,统筹负责全院的信息报道工作,除完成自身的法院简报编写及各类综合新闻报道外,还负责组织和指导其他庭室的信息报道和调研工作的开展,并将各媒体上本院人员发表的信息报道搜集汇总,转发至本院内部局域网。

  各业务庭及其他综合部门在信息报道方面同样毫不逊色。业务庭利用自身接触和审理案件的优势,对于典型性强、有指导和教育意义的案件,编写案例报道,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正面宣传,以期达到司法透明公开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双重功效。在审判庭和执行庭、立案庭和业务庭之间也会进行有效的联动和沟通,合作完成信息报道,以达到最佳的报道质量和效果。

  在该院,上至院长、庭长,下至法警、书记员,人人都是信息报道宣传员,有着全员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是岗位目标、季度任务与考评加分、稿酬奖励相结合。该院把信息报道工作作为各部门日常工作一部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在法院的年度部门岗位目标中明确规定,除研究室外的各部门,每季报送宣传材料、工作信息等不少于3篇,被报刊、简报、网站等媒体采用的每季不少于2篇。对于没有完成任务和超任务完成的情况,在部门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中都有详细、明确的加减分规定。研究室对各部门的信息报道稿件进行分部门登记,并按月做好统计、通报工作,报送考评办作为考评依据。

  同时,在年终的考评时,对超出任务数以外的、公开发表的法学论文、调研报告和宣传稿件,实行稿酬奖励。

  三是领导重视、嘉奖鼓励与积极主动、比学赶超相结合。该院领导一直高度重视本院的信息报道和宣传工作,涉及关系重大的新闻报道由院长或分管领导亲自审阅后外发,对于每季度的各部门完成信息报道任务情况给予高度关注,对于完成信息报道较好的庭室和个人在院党组会上予以充分肯定和表扬鼓励,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干警创作的积极性。

  同时,该院特别注重培养年轻干警的写作热情和创作能力,鼓励年轻干警多写、勤写、敢写,为其营造宽松向上、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并给予引导和鼓励,帮助其提高。在该院,年轻干警在信息报道工作方面的能力和成效都在不断提升。

  经不完全统计,该院2011年全年在信息报道方面共完成法院简报40期、新闻类报道139篇、案例类报道136篇、电视台视频类报道8篇,另编写学践专刊两期,共收录文章16篇。(安徽枞阳法院王玲)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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