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局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闻宣传和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枞阳管理局于6月5日制订出台了《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一是各单位、股室要明确宣传工作负责人、落实政务信息员,要为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通信、影像设备。二是实行宣传信息任务指标考核,各单位、股室每月上报稿件不少于1篇、每年度不少于12篇,信息宣传工作纳入精细化考核,按月兑现奖惩。三是根据稿件刊发媒体等级、篇幅长短给予30元~1000元的稿酬奖励,并定期评选优秀政务信息员。四是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要统筹协调,审核把关。(通讯员)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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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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