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示范县创建工作,督促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县政府决定于7月10日-31日,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指导。具体工作由县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本次督查指导严格按照《枞阳县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推进会精神和《2012年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安全责任书》要求,主要督查:是否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创建工作方案;是否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办公室,落实办公设施及专兼职人员并正常运转,是否做到有牌子,有制度;是否对本辖区内5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落实备案制及现场指导;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制度;是否制作了规范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以及村卫生室创建“规范药房”进展情况和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等。督查指导组将通过查看资料、影像图片,深入活动现场,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结果将予以通报。(朱凌志)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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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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