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县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县委、政府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县法院立足自身职能,着力加大依法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已起诉未执结贷款案件强制执行工作。在县联社的密切配合下,对前期已起诉未执结贷款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分析,及时收集相关贷户信息,集中开展强制执行工作。日前,县法院得知枞阳镇欠贷户刘某个人财产等相关信息后,在镇石矶信用社的积极主动配合下,不等不靠,及时组织法警第一时间对贷户刘某位于城区长江路的私有门面房产进行了依法查封,并通知贷户本人,限期归还所欠信用社贷款,起到了很强的震慑作用。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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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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