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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助”七旬老人追索赡养费

时间:2012-08-28 14:00:54

  枞阳县现年70多岁的吴大爷一直靠捡废品谋生,两个子女多年来没有音信。近日,因生活困难吴大爷向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向他的子女追索赡养费。

  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法援律师为吴大爷代写了起诉状,并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县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向吴大爷的两个子女公告送达了有关法律文书。开庭时,两子女辩称其父亲在他们尚未成年时就与其母亲离婚,导致家境困难,使他们未能完成初中学业,现在找不到工作,自身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付赡养费。法援律师从法、理、情三方面指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生活不富裕不能成为免除赡养义务的理由,同时吴大爷年岁已高,确实无法再养活自己,其请求合法、合情、合理。最后,法庭采纳了意见,判决两子女补付赡养费12000元,并自判决之日起每月给付吴大爷600元生活费。吴大爷说:“如果不是法律援助,我都不知道以后的生活怎么过。”(张丽)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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