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县民政局牵头的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五项民生工程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章立制、强化配套等措施,扎实推进,进展良好。
五大工程同时推进
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日趋完善。一是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2012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900元,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共4万人,保障面达4.64%。A、B、C类农村低保对象人均补差标准提高到1000元、800元、600元。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低保资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2012年县财政配套农村低保资金350万元,并拨付到资金专户。农村低保资金由县财政农村局委托金融部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1-9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770万元。三是加强制度和信息建设。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相关配套政策。根据省市要求,8月中旬,组织各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对低保信息业务系统进行了培训,目前正在对导入的数据进行调整和完善。8月份,请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对低保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做到一人一档,一村一盒,一乡一柜。
城乡医疗救助发挥作用日益明显。一是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运行良好。今年及时对人员信息进行了更新。为加强对“一站式”服务的宣传,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结算窗口和提示语及救助流程。目前,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运行良好,今年以来共救助203人次,救助资金9.15万元。基本上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促进医疗救助阳光操作和规范运行。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启动后,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及时完善和修订了《枞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明确了即时结算程序和救助标准,特别是提高了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低保三无对象救助比例和上限,即统筹范围内费用经新农合(医保)报销后,救助资金按剩余部分(不含自费费用)的80%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10000元。三是医疗救助形式灵活,实施效果明显。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过程中,本着“便民、利民”和“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坚持医前救助、医中救助和医后救助相结合的救助形式。2012年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缴纳全部或部分参保参合资金达59003人共141.56万元。坚持对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以外住院治疗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和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按季实施医疗救助,一至二季度共实施医疗救助3962人次,打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82.08万元,发放艾滋病特困人群生活补助经费6.4万元。截止目前,共拨付和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21.84万元,受益群众达6.3万余人次,救助效果明显。2012年落实县级配套资金130.9万元。目前,第三季度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正在审核上报审批之中。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稳步提高。努力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2012年将全县农村五保对象年人均现金供养标准提高到1600元。同时,积极探索稳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的途径和机制,努力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切实保障农村五保户的基本生活,力争2012年底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达到2000元、2600元。
严格执行五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1-3月份,对全县五保供养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核销已经死亡的五保对象,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确保应保尽保。2012年,全县五保供养对象7233人;健全县、乡两级五保供养对象档案资料,6月份,严格按照一乡一柜、一村一档的要求对五保对象档案进行了一次全面整理和完善,并及时更新五保供养基础信息数据库;及时发放五保供养经费,截至8月底,全年五保对象供养资金共1157.28万元,已全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位。
农村敬老院建设进展良好。2012年省下达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任务400张床位,任务分解到10所新改扩建敬老院,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部竣工,确保2012年11月底院民入住。
在敬老院建设中,严格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察,统一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各乡镇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会同土地、城建等相关部门,提出本乡镇农村敬老院建设初步规划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审定农村敬老院建设选址、建设构造、建设床位等相关内容,报县发改委立项,待县发改委批准立项后统一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标(议标),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实施,引入合格资质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定、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工程监理工作由县民政局委托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统一监理,对建筑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全程监督;施工单位土建工程竣工后,县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住建局等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县财政局统一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工程决算审计,按审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移交手续,杜绝专项资金流失,切实保证把敬老院建成政府“放心”、群众“暖心”的民生工程。
县儿童(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进展顺利。县儿童(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扎实推进,8月底基本完成了项目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份主体工程即可施工建设。在前期准备工作中,该局做到“四坚持、四到位”:坚持深化认识,组织人员到位。在实施该项目前,县民政局面对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的压力,及时制定了《枞阳县儿童(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组建了精干得力、运转高效的项目建设工作小组,一把手亲自负责协调,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每半个月定期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前期工作,明确下一步计划,从而确保了工程建设紧张有序开展;坚持规划优先,标准到位。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一次性划拨县老年服务中心建设用地60亩,其中县儿童(社会)福利中心占地面积10亩。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县民政局在谋划县儿童(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规划和设计时,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规格设计,力求建成引领性、示范性工程。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内设学龄儿童卧室、医务室、教室及功能用房,集康复、生活、教育为一体,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是孤残儿童健康成长的幸福乐园;坚持政府投资,资金到位。我县儿童(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床位数110张,总投资900万元,所需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坚持规范操作,监督到位。工程的设计、预算和招投标严格实行合同制,公开选择代理单位,邀请县纪委全程参与,实行阳光操作。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的拨付,做到定期通报,集体研究,接受监督。目前,县儿童(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施工前的各项手续已基本办毕,县民政局正抓紧落实开工事宜,争取尽快开工,确保主体工程年底内竣工。
真抓实干成效显著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组员的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五项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工作。其次建立了局党组成员民生工程联系点制度,每个党组成员分片包干到乡镇,定期深入联系乡镇,全方位掌握民生工程工作动态,分类指导。
细化任务,精心组织。年初,及时制定了《枞阳县民政局201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将五项民生工程逐一细化、量化,做到有目标、有时间安排、有责任单位,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在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方面,制定了保障标准增长机制,对年度动态管理、资金发放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作了合理安排。在城乡医疗救助方面,在做好与新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同时,按季开展医疗救助。在敬老院和县儿童(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先勘察、后立项、再施工的原则,做到统一勘察,统一规划、立项,统一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
措施有力,保障到位。一是资金保障到位。2012年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农村低保配套资金350万元,安排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130.9万元,安排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配套资金574.7万元。另外,县财政局还及时将农村敬老院建设配套的福彩公益金85.2万元从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调到财政专户;二是制度保障到位。2012年该局及时修订了《枞阳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枞阳县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枞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枞阳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办法》,制定了《枞阳县儿童(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并以枞民生办[2012]3号文件印发,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城乡医疗救助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操作规程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程序,7月份出台了《枞阳县农村敬老院管护制度》。三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造声势,广范进行宣传,回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报道民生进展情况,把民生工程政策交给群众,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四是督查指导到位。制定了《枞阳县民政局五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监督办法》,对督查的内容、方法和问题的处理以及责任追究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局党组成员多次深入联系乡镇督查指导五项民生工程建设。
求实创新,培育亮点。一是突出应保尽保,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到2012年,农村低保标准由2007的683元提高到2012年的1900元,保障人口由22213人扩面到40000人,覆盖面由2.57%提高到4.64%,有效解决了因病因灾等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实现了“贫有所济,困有所帮”,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使农村低保真正发挥农村最后一道“安全网”的作用。二是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努力改善农村五保对象生活条件。该局广泛宣传我县对五保老人认捐认助的优良传统,强势倡议全县党员干部、企业界老板加入认捐认助五保对象队伍,收到良好的效果,乡镇党员干部关心敬老院五保老人生活,逢年过节到敬老院看望慰问,并积极捐款捐物,社会各界也关心不断,纷纷捐款捐物,不仅改善了敬老院五保老人生活条件,而且使五保老人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温暖,促进了社会和谐。如会宫镇毕山村汪门组33岁的人大代表、共产党员李传建,自2006年开始,义务为毕山村19户五保户,每月坚持到供电所交纳电费。三是医疗救助形式灵活。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本着“便民、利民”和“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坚持医前救助、医中救助和医后救助相结合的救助形式。四是整合资源,千方百计缓解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不足。一是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充分利用乡镇村区划调整和教育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公用房和土地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农村敬老院。二是鼓励村民委员会发动村民以献工献料的方式支持农村敬老院建设,同时把敬老院建设与村卫生室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方便五保老人医疗就诊。三是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敬老院建设。大力引导一些私营业主和知名人士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敬老院建设,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敬老院建设新路子。 张志松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枞阳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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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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