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任祥斌通讯员张金林报道近日,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同居而引起的子女抚养纠纷,令人诧异的是,在庭审中,当法官问男方是否知道女方年龄等情况时,男方的回答竟是:“不知道。”该男子声称,自认识女方以来,他就没看过她的身份证,根本就不知道她的年龄及来自哪里。
原告朱某系枞阳县义津镇人。2006年在江苏江阴市打工时,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据说是四川籍的女子蔡某,未经细问,两人便开始在一起生活,在随后将近两年的时间里,朱某多次提出结婚登记,但都被蔡某以各种理由推却了。在孩子出生时,朱某又一次提出结婚登记,蔡某借口说四川老家那边的新身份证还没办,没法登记。出于信任,朱某就没再多问。后由于忙于装潢业务,就暂时把这件事情给放下了。
意想不到的事还是发生了。2009年10月的一天,带着孩子住在朱某老家的蔡某突然提出要出去打工,说完第二天就走了。当时人在江阴的朱某忙自己的业务,就没太在意,以为蔡某只是出去打工。然而,自从那天离家后,蔡某就再也没回来过,手机号码也换了,朱某四处寻找,但就是找不到人。这时,朱某才想到要去蔡某的老家寻找,可仔细一回想,自己好像根本就不知道她家在哪里,只是听说她是四川的。再一想,原来这几年蔡某对于他来说一直都是个谜,她是谁?在认识他以前是怎样?从哪来?又到哪里去了?这一切的一切,朱某都无从知晓。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几年她对自己的情况只字不提,且每次都搬出一大堆理由推脱不去登记结婚,原来这一切都是她设计好的。不过,幸亏还留下个孩子。于是,朱某前来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将孩子判归自己抚养。
经法院的调查证实,这个与他同居数年的女子的确是四川某县人,且年长朱某13岁,朱某怎么也想不到与自己同床共枕6年的“娇妻”竟可以用“阿姨”来相称!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稿件来源: 皖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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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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