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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口供”依然受处罚

时间:2012-09-20 15:32:07

  9月19日上午8时30分,枞阳县汤沟镇菜市场内一片吵闹声,“快逮住那个残疾人,他偷我钱了”一个中年妇女大声呼喊。边上有人说道:“赶快报警”。

  汤沟派出所很快接到报警,群众称在汤沟菜市场内抓住一名小偷,民警们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到现场后民警们发现一四肢有残疾的中年男子被两个群众扭住,该男子不停地挣扎并口出秽语。

  处置民警经现场了解情况后,将该男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调查,该男子名叫桂某,铜陵市铜官山人,今年53岁,因四肢有残疾,一直在铜陵及周边地区游荡,无正经职业。

  该男子生性狡猾,以自己是残疾人为由拒不交代违法事实。办案民警随后紧紧围绕案件开展了一系列的查证工作。

  民警询问被盗中年妇女汪某后得知,汪某用红袋装了700余块钱,将红袋放在箩筐中,后在菜摊边买菜时发现钱不见了。

  她焦急万分下,旁边有人指着没走多远的桂某说是他偷了钱,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后民警从桂某身上发现汪某的红袋及现金。

  民警随后寻找到证人询问,固定了证据,通过内外查证、相互印证,形成了锁定违法行为人桂某的违法证据链。

  另查明该桂在2011年9月因盗窃被枞阳县公安局横埠派出所报批行政拘留15日。尽管“零口供”,这次桂某还是依法被枞阳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方娴、吴壮生)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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