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任祥斌通讯员章胜莲报道近日,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将枞阳县法院移送的一起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被执行人王某成功抓捕。
2007年11月,王某将自住房屋的改造工程交由同村人陈某施工。后陈某在施工时发生事故受伤。经枞阳县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计60885元,扣除已支付16000元,尚应赔偿44885元。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拒绝履行,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王某有如“人间蒸发”,其家人也拒绝提供下落。由于无法找到王某本人及其财产,案件无法执结。鉴于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规避执行,今年6月,枞阳法院决定对王某按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过网上追逃,10月中旬,公安机关将远在西安的王某抓获。迫于法律的威严,王某家人主动凑足了执行款交到法院。
之后,陈某表示放弃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请求,并向公安机关出具了谅解书。尽管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王某依然要面对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刑事指控。
稿件来源: 皖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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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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