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枞阳县委关于追授王霄明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2年11月19日)
王霄明同志,男,汉族,枞阳县金社乡人,1963年8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团县委学少部副部长,原雨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项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原官桥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原杨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县大水泥办副主任,县环保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等职。2012年11月16日16时10分因工作过度劳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急性左主干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9岁。
王霄明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主要精力倾注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上。作为党的一名干部,他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他无论是在乡镇还是在县直机关工作,始终做到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特别是2011年任县环保局局长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为推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环保事业作出了有益的贡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有着很强的党性观念,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他政治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他为人正派,原则性强,作风扎实;他关心群众,低调做人,以诚待人,谦虚谨慎;他严于律己,生活简朴,为政清廉,始终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他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典范,是新时期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根据他的突出表现和感人事迹,县委决定,追授王霄明同志为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县委号召,全县广大共产党员和基层干部要向王霄明同志学习,学习他热爱事业、忘我工作、履职尽责的共产党员本色,学习他执着做事、勤勉奋进、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学习他关心群众、艰苦朴素、忠厚仁爱的公仆情怀。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王霄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王霄明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埋头苦干,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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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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