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忆萍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努力促进兴县富民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项工作报告,开展6次执法检查,组织2次代表视察,切实加强跟踪督查,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动经济稳健运行。常委会听取审议2012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抓好招商引资,培植壮大新兴产业,跟踪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经济增长速度、质量和效益有机统一。听取审议2012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1年财政决算报告、县本级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1年县级财政决算及2012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对主体税源实施动态监控,加强土地、房产、股权、采矿等转让行为的税收征管;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开源节流,保证民生和重点支出需要,充分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推动公共财政体制建设。
强化专项工作监督,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常委会听取评议县供电公司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要科学编制电力发展规划,加强与城市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衔接;加快城乡电网改造进度,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妥善解决输电线路与造林植树中的“树线之争”问题;全面实施城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认真落实“同网同价、抄表到户”政策。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常委会采取检查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环保、水利、住建等有关部门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查处纺织、造纸、尾矿、重金属等企业污染问题;加强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切实抓好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努力建设美丽枞阳。为促进水利事业发展,常委会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要充分调查论证,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全县中、长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进重点河流、水库、水闸的综合治理,积极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运行机制,狠抓工程质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促进和保障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抓好新开工建筑的抗震设防管理,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重视城区地震应急场所建设,开展防震减灾有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群测群防能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对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意义重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畜牧法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重视畜牧养殖的污染问题,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畜禽防疫检疫长效机制,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枞阳传统畜禽品种保护与开发利用,推动农业现代化。常委会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县开展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农业法、档案法等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
深化司法工作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常委会大力推动民事审判工作依法开展,听取审议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提高案件执结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诉讼调解,建立司法部门与镇村调解组织互动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开展审判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大力推动庭审监督工作依法开展,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旁听检察院庭审监督活动,强调要加强和改进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司法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大力推动公安基层所规范化建设,检查县看守所工作情况,强调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管理,严格执法。采取上下联动的办法,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行政审判及其监督工作调研。总结工作经验,坚持和完善具体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对重要案件实施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对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紧抓不放,持续跟踪监督。督办意见问成效。年终遴选8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听取有关部门办理情况报告,进一步推动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等方面问题的解决。视察检查促落实。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督促有关部门推进十件实事工程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进一步推动年初人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抓好信访求实效。把信访工作纳入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涉法涉诉案件信访督办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一年来,共受理人民来信38件,接待群众来访120余人次。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县
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为保证全国及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推动“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安排意见的报告,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强调“六五”普法要注意把握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完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丰富和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常委会还以“全面启动‘六五’普法,深入宣传法律体系”为主题,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开展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纪念活动。2012年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并报请县委同意,常委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宪法电视知识竞赛,县直单位和乡镇共12支队伍参加,组织领导干部、在校学生现场观看,县电视台全程录播。组织县代表队参加全市宪法电视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面向全县干部群众,组织近万人参加全省报刊宪法知识竞赛。通过干部教育在线平台,组织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在线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测试成绩计入年度在线学习学分。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刊发纪念文章,举办广场法律咨询活动。通过开展纪念活动,在全社会掀起了学习宣传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热潮。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尊重县委对干部的考察和推荐,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任免干部。坚持由提请单位如实介绍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把好干部素质关。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审议、投票表决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一年来,决定任命新一届县政府组成人员28人,接受辞职2人;任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工作人员7人,免职5人,保证了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取得新进展。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96件,全部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所提建议已经初步解决或正在解决的49件,列入规划的20件,受政策限制或条件制约向代表解释说明的27件。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建议,由常委会负责人牵头重点督办;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7件建议,重新交办,跟踪督办。
(二)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取得新成效。选择新农村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代表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形成22篇调研、视察报告,转交有关部门和组织研究处理。指导代表小组围绕常委会工作安排就地就近开展活动,充分听取代表小组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先后邀请3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100余名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发挥了代表在推进人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有了新提高。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密切常委会与代表小组的联系。扎实开展“联系代表、深入基层”走访活动,常委会负责人深入基层调研时,坚持走访代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努力拓宽为代表履职服务的信息平台,注意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强化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为全体县人大代表订阅人大刊物,解决代表履职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代表培训,举办代表培训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五、切实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水平。切实强化思想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扎实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党史知识讲座,常委会负责人及机关干部撰写学习心得20余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进工作规范化。对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工作进展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按照县委决策认真抓好落实。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围绕民生工程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环境资源保护、食品卫生安全、气象法律法规实施等,组织专题调研和执法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对策措施,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安排机关同志分批参加省、市人大法制培训班,组织干部在线学习,提高队伍素质能力。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文明创建、效能建设活动,选调充实机关工作人员,改善机关工作条件,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工作联系和交流。在县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在我县顺利召开,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分批列席常委会会议,举办乡镇人大工作培训班,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发展。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中共枞阳县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依法治县,加快美好枞阳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致力推动人大工作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县委,重要工作和重大举措及时向县委报告,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实践,提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水平;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通过广泛的民主和法定的程序,把县委的意图和主张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优势的充分发挥。要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始终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正确处理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在党的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
二、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抓住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问题,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全年计划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2年县级决算,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持续改善。强化预算审查监督,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档案法执法检查,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加以整改。进一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选择重点进行主动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评议县直有关单位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视察、检查实事工程和民生工程,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扎实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继续把代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深入贯彻代表法,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健全代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代表履职保障水平,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更大作用。要及时为代表提供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畅通代表知情知政和反映社情民意渠道。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参与。要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继续抓好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健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认真总结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的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围绕影响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增强代表小组活动实效。认真解决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代表合法权益。
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和把握,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坚持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议事决策质量和效率。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深化对常委会重要议题和重要工作的宣传,活跃对人大代表履职的宣传。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着力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廉洁型、和谐型、效能型、节约型机关,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作用。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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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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