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建筑企业市场行为的动态监管,尤其对串标、违法转包分包,严格依法查处到位。加大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装强卸等行为的打击,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二是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运用工程质量担保、保险制度的推选,建立以诚信约束机制为中心的长效机制,强化质量责任的落实。继续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树立一批样板工地和示范企业。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工程项目管理程序和强制性标准,全面排查建设领域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加大整治力度,着力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何池亮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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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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