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4月10日上午,枞阳县工商局大门口驶入一辆特殊的小面包车,只见车头上悬挂着一副手工制作、内镶有红纸书写的“执法如山、人民卫士”字样的牌匾。下车后,一位老汉取下牌匾,双手送到了该局消保股工作人员手中,并不停的说道:“我还从来没有遇到服务态度像你们这么好的工作人员,感谢你们为我解决了一件烦心事。”
这位老汉叫许光福,3月25日,他到枞阳县工商局投诉,称其于今年2月27日在某电动车店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电动三轮车,使用一个月时间内翻车两次,当事人多次找到经营者交涉反映相关证件与车体不符问题,但销售商都以相关证件是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为由拒绝退款。
了解情况后,该局消保股和义津工商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安抚当事人情绪,并搜集相关证据,与经营者分析利害关系并协助其联系厂家承担责任,最终厂方答应退还许老汉车款2150元,但需等其业务员到场后才能支付款项。该局针对双方关系紧张的实际情况,特事特办,决定由工商部门先行垫付退货款2150元,至此纠纷圆满解决。(章洋 沈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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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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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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