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扎实开展秸杆禁烧工作。一是划定禁烧范围。县城区周围5公里、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省道公路干线两侧1公里、重要设施周围1公里区域等为禁烧范围。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县直环保、公安、交运等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焚烧行为。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后果的部门和单位严格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和法律责任。何池亮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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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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