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枞阳县紧紧围绕“组织设置调整好、带头人队伍建设好、党员作用发挥好、实用人才培养好、民主管理规范好、结对共建落实好”的“六好”要求,开展“六项行动”推动美好乡村建设,为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开展党组织设置调整行动,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根据美好乡村建设的需要,打破按行政区域设置党组织的单一模式,适应村庄布点规划、中心村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和特色产业发展的要求,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产业集聚区设立党组织,将党组织建立在“链”上,依托中心村、村庄整治点设立党组织,将党组织建立在“点”上。
二、开展带头人建设行动,强化领导骨干力量。县委把干部培养与美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中培养乡镇领导干部,对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实绩突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优先选拔进入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优先列入县“三干”会“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表彰人选,每人奖励2000元。强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培养,优先安排列入中心村建设任务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培训和村干学历教育,每人每年参加县或县以上的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每年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不少于一次。派选干部和选聘生重点向美好乡村建设村倾斜,逐步实现“一村一名选派干部或大学生村官”目标,对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实绩突出的优秀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优先提拔重用或录用事业编制人员。乡镇党委向中心村选派第一书记,并注重从现任村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的党员中选配好中心村、社区服务中心党组织负责人。
三、开展承诺领办行动,强化党员主体作用。在美好乡村建设的实践中广泛开展了党员领办制活动,根据美好乡村建设的具体任务,设置相应岗位,引导党员领办具体事项,并对领办事项实行“台帐”式管理和星级考评,让农村党员在美好乡村建设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在美好乡村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党员,优先列入县委“优秀共产党员”表彰人选,每人奖励1000元。
四、开展实用人才培养行动,强化人力保障。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文化共享工程、农业技术推广及各类培训机构作用,三年内完成1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任务,每个乡镇、村依托特色产业确定1个重点基地。深化“双培双带”先锋工程,通过建立双培双带示范基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筹安排“短、平、快”实用项目,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每年每村培养5名以上带富能力强的党员致富能手,每个致富能手至少帮带5名以上党员群众。
五、开展城乡互助行动,强化结对共建成效。按照构建统筹城乡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深入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实现全县259个村(居)全覆盖。围绕生产发展、生活环境改善、民主管理、文明程度和教育水平提升等内容,整合涉农资金等各种资源,为结对共建村提供人力、物力、财力和智力支持。推行“村企三对接”,引导企业党组织与村党组织结成对子,切实发挥产业型党组织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作用,带动群众致富增收。鼓励开展跨区域结对共建新模式,主动走出去与外省、市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党组织进行结对,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六、开展“党群同建共管”行动,强化民主管理。全面推行“文建明工作法”和“三三工作法”,不断健全乡村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美好乡村建设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见,探索采取事前公示、听证和专家论证等方式,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各村成立了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等老同志以及村里头脑灵活、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壮年组成的村民理事会,督促和指导村民理事会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协助村“两委”处理有关事务、组织群众投资投劳、调处邻里矛盾纠纷、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实现“村民管村民、村民管村事”的村级公共事务管理模式。(鲍智)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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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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