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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文保单位都有了“身份证”

时间:2013-06-25 06:55:43

  枞阳在线消息 安装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是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对文物价值和保护等级的明确和认定。枞阳县境内共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2013年3月核定公布)、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其中2012年核定公布8处)。为了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枞阳县文物管理所多方筹措经费,制作了统一规格、统一形制、相同材质的标志碑,标志碑制作完成后,组织专业人员和技工分别运至县内的9个乡镇,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个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显著位置进行安装,2013年6月20日全部安装到位。此举结束了枞阳县辖区内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无标志的历史,对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宣传,依法强化保护文物,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标志碑为蒙古黑大理石材质,通高148厘米,下设须弥座,高厘米,上为横匾式,高60、宽90、厚16厘米。碑上明确注明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保护级别、公布机关、公布时间、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地带等内容,全用仿宋体雕刻。整个标志坚固牢靠,美观大方,字体清晰流畅。既起到了保护文物的标志、警示作用,又可以使人们直观醒目地了解到所保护的文物对象、内容、价值及保护的措施,也为各文物点增加了文化内涵、提高了游览观赏价值。(唐全新)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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